大学之道在明明德
人文学院哲学系董平
大学应是至善这一理念的承担者和体现者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是儒家经典《大学》的开篇第一句。尽管,《大学》中的大学和今天所讲的大学不是一个意思,但也包涵了高等教育这一意思。“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古代的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受教育者能够开明自己的德性,实现道德的完善,最终在行为上达到至善的境界。在这个意思上说,至善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也是社会极力追求的最高境界。
现代教育体系之下,大学是干什么的?我认为,大学不应该只是传授知识的场所,它同时也应该是至善这一最高价值理念的承担者和体现者,这也正是今日大学可能缺乏的价值理念。
以这一理念来看,我们首先应对大学教师有特别的要求,大学教师不仅应该有知识,而更应有完善的人格,并且在实践上有至善的理想价值。唐朝韩愈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是第一位的,不是传递知识,授业是第二位的,那才是传递知识。过去有“师道尊严”之说,我们往往把“师道尊严”理解为教师尊严。其实,教师首先要有道,而且还要传递道,那才是最有尊严的,如果教师师而无道,没有能力去传道,那么何尊严之有呢?从这个意思来说,我们今天极其需要重新恢复“师道尊严”的观念。大学首先培养的是人,然后才是人才在“明德、至善”这个意思上来说,大学不是一个职业训养所。将大学理解为职业培训基地,上大学的目的是为了将来有一个好的职业,而所谓好的职业就是赚更多的钱。如果青年学生中有这个观念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我们高校的管理者和教师也有这样的观念,甚至把它作为大学的根本任务或者最高追求,那是有问题的。
大学首先培养的是人,然后才是人才。
按照孔夫子的观点来说,教育的目的在于成人,使人成为人,实现人格的完善。什么是成人?按今天的观点说,最低的要求就是一个合格的公民,大学首先承担着培养合格公民的任务。公民首先是有独立思想、高尚情操,有社会正义之感、公益之心的,所以大学首先应承担培养公民的任务。大学首先应是素质培养基地,培养公民素质、道德素质、知识素质等青年在大学教育中应该养成的基本素质。而不是培养缺乏正义观念、缺乏道德实践能力、缺乏对内在良知有敬畏感的人。知识素质体现为接受知识的能力和转化知识的能力,如果缺少良好全面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滋养,这种能力的养成同样会是苍白的。从素质培养的观念来看,高校必须体现对于真善美的崇高价值的本质追求,应当是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集中体现。在这个意义上,高校应当成为社会大众生活中一般价值取向的引导者。
大学整体文化素质的养成需要人文学科的发展
现代大学的分科教育,使知识变得越来越专门化,所以出现了知识体系上的学科分野,出现了文科、理工科。随着现代社会知识在不同职业中的应用,就有了对不同学科的功利性价值判断。在我看来,公民素质、道德素质、知识素质的一般养成,人文学科在高校教育中所起的作用要更为巨大。一所高校的整体文化素质主要是通过人文学科的发展程度来体现的,大学对社会一般价值的引导作用主要是通过高校师生所展现出来的人文素质对社会的影响来体现。所以,对人文学科的重视不仅仅是高校内部学科发展中的平衡问题,而且是关系到全社会公民素质如何提高的问题。所以,从本质上来说,这也是如何表达大学当代使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