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规则的遵守,既靠自觉又靠强制力,一些学生一念之差选择了违反规则,于是就要为之付出相应的代价。
案例一:
请遵守寝室卫生的规定:丢了寝室卫生分,也可能会丢了奖学金小A同学,学业优秀,第一学年结束后,获得了“学业优秀二等奖学金”的优异成绩。根据学校评奖评优相关规定,如果小A同学的综合素质考评能达到优秀,那么他就可以获得“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但遗憾的是,综合考评计分一结束,小A同学就傻了,仅0.5分之差,让他与综合考评“优秀”失之交臂,也就意味着他这一学年无缘“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
小A同学的综合考评失分在什么地方呢?原来,学校规定,宿舍卫生状况的分数占综合考评分的15%,而小A的寝室四位室友都是学霸式人物,打小起除了读书就是读书,在家时甚至连扫地都不用。到了大学,虽然也知道会有定期或不定期的寝室卫生检查,宿管阿姨会从地面干净度、桌面整洁与否、床铺整理、卫生间清洁等方面对寝室进行打分,但是大伙儿也从没把寝室卫生当回事。于是,从学年初到学年末,小A寝室从未得过高分,最终小A错失获奖的机会。
案例二:
请遵守按时就寝的规定:玩、睡觉、学习,只能选其中的两项6月,毕业季。毕业班的同学们沉浸在毕业的欢乐之中,小B同学虽然也是毕业班学生,但他却一直沉浸在烦恼之中。原来,小B一直希望做公务员,当年经过积极备考,小B终于如愿考上了心仪已久的公务员岗位,只要一毕业,小B就可以到自己喜欢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了。所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然而在这节骨眼上,小B的必修课中却有2门没有通过考试,这就意味着他无法按时毕业,更意味着他梦寐以求的公务员岗位离他远去。
俗话说世上没有后悔药。小B大一刚进校时,迷恋上了电脑游戏,有时一打就是一通宵。学校规定,本科学生的寝室每天晚上11∶30准时断电,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同学们的休息时间。但是,小B似乎是着了魔般,甚至在熄灯后还偷偷溜出寝室去网吧打游戏。经常,小B在上课时不是神情恍惚就是索性逃课在寝室蒙头大睡。虽然之后几年,小B力争弥补之前的“欠账”,但最终依旧留有难啃的“尾巴”,不得不延迟毕业一年,人生之路似乎也曲折了一些。
案例三:
请遵守按时还贷的规定:银行信誉评价会始终跟着你小C同学大学毕业5年,找到了理想的工作,也遇见了人生中的另一半。这些天,小两口商量着自己的未来,打算买一套属于两人的“窝”。接下来,跑房展,看现场,不亦忙乎,也不易乐乎。两人同时看中了一个小区,环境好,户型合适,只是房价有点点高。两人一合计,决定咬咬牙凑足首付款,余下的去银行按揭。
买房合同签了,就等与银行签贷款合同。可是左等右等,小C等来的是不能贷款的通知。他纳了闷,就去银行交涉,结果被告知个人信用不合格。一查,让小C后悔不已。原来,小C刚上大学时,家里经济比较困难,所以他向银行申请了助学贷款,根据贷款协议,小C在大学毕业当年就应当开始逐月按时还款,但是当年小C没有及时找到理想的工作,所以也就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还贷。
这一失误让小C在银行的个人信用记录里添了一笔不合格的记录,也就影响了小C之后的银行贷款。
案例四:
请遵守考试不能作弊的规定:也许一个错误会影响你一生男儿有泪不轻弹,但这次小D却哭了,非常伤心。小D是毕业班学生,离毕业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学校开始紧锣密鼓地进行学位的申请、审核工作。小D的同学绝大多数都通过了学位申请,但是小D却没有资格申请。
大一的那次考试,让小D后悔终身。由于担心自己复习不够,又见到有同学在搞小抄,于是小D也心思活络络的,他偷偷地弄了几张小抄带进了考场。考试开始了,一见试卷,果然有自己拿不准的题目。经过几番心理斗争,小D最终把手偷偷地伸进口袋拿出了小抄,在那一刹那间,老师抓出了他。一切都按规定进行着,小D受到了相应的处分。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小D在随后的几个学年中,除非有获奖学金经历,否则就没有机会申请学位,这意味着小D想毕业后去国外读研的打算也落空了。
案例五:
请遵守契约精神:感到“吃亏”的时候,先想想是否已经支付了“便宜”
小E同学是提前批次入学的新生,根据相关规定,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不能选择其他非提前批的专业。
小E同学入学后,对该校的优秀本科学生“特别培养”计划表现出了特别的兴趣和强烈的愿望,虽然该计划不向提前批学生开放,但相关老师出于培养学生的考虑,同意了小E同学的申请。不曾想,小E同学加入该计划的第二天,就向学校提出要求转专业,理由是自己已经成为该计划的成员了,因此就有权选择非提前批次的专业。原来,该校的优秀本科学生“特别培养”计划规定,其中的学生可以自由选择专业。小E同学不喜欢提前批的专业,非常希望选择非提前批的专业。于是,就有了小E同学这样的“争取”。
面对小E的“争取”,学校相关部门告诫他,倘若抱有这样的目的来参加“特别培养”计划,并试图突破国家政策规定,这是非常错误的,并将考虑取消他参加这“特别培养”计划。
案例六:
请遵守诚信原则:有得就会有失,看看失去的是什么?
小F刚结束大一学习,新学年伊始,评奖评优在即。上一学年小F成绩不错,获得“学业优秀三等奖学金”。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定条例的规定,小F的综合素质考评能达到优秀,就可以被评为“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可是,小F是个比较宅的人,不热衷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所以,他的综合考评分无法达到优秀。恰好,同寝室的室友综合分比较高,但是学业成绩不够,无法获得奖学金。于是,小F就问室友要了一些参加社会活动的记分券,加到了自己的综合素质分里,如此一来就达到了考评优秀的成绩。
让小F始料不及的是,这些活动的现场都有签到,小F露了陷。经所在学院评奖评优委员会合议,鉴于小F违反基本的诚信,最终取消小F当年的奖学金评定资格。